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组织部发布时间:2011-09-08浏览次数:1605

各基层党组织:

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建的基础工程,是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切实做好下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认真梳理。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梳理申请入党人员队伍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状况,特别注意不能遗漏东方学院分流过来的教职工和学生。

2.突出重点。要积极发展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,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。

3.保证质量。在党员发展工作中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以及《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苏师委组[2010]32号)文件的要求,遵循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,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手续完备,坚持公示制度,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。

4.制定计划。各基层党组织近期安排所属支部对201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讨论,拟定党员发展计划,并由基层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,避免随意更改,确保发展计划的严肃性。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,列入计划没有发展的要书面说明原因。

5.掌握时间。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应掌握在1215日前,各基层党组织要在12月底前完成审批手续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。

6.按时报送。请各基层党组织于930日前将下半年发展计划的书面报表(从组织部网站公告栏下载)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党委组织部,1215日前上报列入计划没有发展的原因说明以及下半年新发展党员信息、预备党员转正信息、延长预备期和取消党员资格报告。联系电话:3033;联系人:季敏;电子邮箱:jiming@jstu.edu.cn

 党员发展计划的书面报表格式.xls